欢迎访问比翼知识网!
比翼知识网LOGO

洛神赋是谁写的-洛神赋是谁写的最好

2024-10-16 21:59
一统千秋
25

洛神赋是谁写的?写的是谁?

《洛神赋》是三国时期魏国著名文学家曹植写的浪漫主义名篇。

其原名《感甄赋》,曹植用“其形也,翩若惊鸿,婉若游龙,荣曜秋菊,华茂春松。髣髴兮若轻云之蔽月,飘飖兮若流风之回雪。”来形容洛神。

《洛神赋》是曹植模仿战国时宋玉《神女赋》对楚王梦巫山神女之事而作,虚构自己在洛水边与洛神相遇的情节,全篇想象丰富,描写细腻,词采流丽,对洛神的描绘,诸如“婉若游龙”、“秾纤得衷,修短合度”、“气若幽兰”等,皆可见巫山神女的影子。此赋“感宋玉对楚王神女之事”是对楚辞中以男女关系譬喻君臣关系的继承,其亦屈子之志也。另一说为感甄氏而作。

但是他为什么写这首诗,是为谁写的呢?

  《洛神赋》写于223年。它也被称为《感甄赋》,袁术的儿媳妇。当曹操打败袁术时,曹操把她送给了曹丕,曹植一直很喜欢这个嫂子。甄后死后,曹植去京访问曹丕,偶然看到了甄后的遗物,他忍不住放声大哭,在回封地的路上,经过了洛水,由于极度的悲伤和旅途的劳累,甄后的幻影出现曹植的面前,曹植充满了欢乐和悲伤,一口气写了《洛神赋》。

  另一种说法是,曹植在《洛神赋》中塑造了一个美丽而迷恋,但又无法发挥自己的才能的洛神形象。曹植用这一点来比喻他为国家做出贡献的伟大抱负,但他多次受到迫害,这正好对应了人神相恋,但最终无法结合的悲剧命运。

  这个观点并不认为是为嫂子所作的,因为在当时的封建社会,这属于乱伦行为,如果是这样,就不会在民间广为流传。此外,在历史上,男性作家到处使用女性形象来描述自己,所以曹植用洛来比喻自己是有道理的。

曹植(192年-232年12月27日),字子建,沛国谯(今安徽省亳州市)人,出生于东阳武,是曹操与武宣卞皇后所生第三子,生前曾为陈王,去世后谥号“思”,因此又称陈思王。

洛神赋是谁写的-洛神赋是谁写的最好

曹植是三国时期曹魏著名文学家,建安文学的代表人物。其代表作有《洛神赋》、《白马篇》《七哀诗》等。后人因其文学上的造诣而将他与曹操、曹丕合称为“三曹”。

其诗以笔力雄健和词采画眉见长,留有集三十卷,已佚,今存《曹子建集》为宋人所编。曹植的散文同样也具有“情兼雅怨,体被文质”的特色,加上其品种的丰富多样,使他在这方面也取得了卓越的成就。南朝宋文学家谢灵运有“天下才有一石,曹子建独占八斗”的评价。《诗品》的作者钟嵘亦赞曹植“骨气奇高,词彩华茂,情兼雅怨,体被文质,粲溢今古,卓尔不群。”王士祯尝论汉魏以来二千年间诗家堪称“仙才”者,曹植、李白、苏轼三人耳。

洛神赋是谁写的?写的是谁?

《洛神赋》是中国三国时期曹魏文学家曹植创作的辞赋名篇。写的是作者自己。此赋虚构了作者自己与洛神的邂逅相遇和彼此间的思慕爱恋,洛神形象美丽绝伦,人神之恋飘渺迷离,但由于人神道殊而不能结合,最后抒发了无限的悲伤怅惘之情。

洛神赋是曹植写给谁的?

是写给他的哥哥魏文帝曹丕的。曹植在《洛神赋》中塑造了一个美丽痴情,但又被猜忌怀才不遇的洛神形象,曹植以此比喻自己空怀为国建功立业的宏图大志,却屡遭排挤迫害、无力回天的生活状态。

这正好应和了赋中人神相恋,但最终不能结合的悲惨命运。

洛神赋作者朝代?

《洛神赋》是中国三国时期曹魏文学家曹植创作的辞赋名篇。

此赋虚构了作者自己与洛神的邂逅相遇和彼此间的思慕爱恋,洛神形象美丽绝伦,人神之恋飘渺迷离,但由于人神道殊而不能结合,最后抒发了无限的悲伤怅惘之情。全篇大致可分为六段:第一段写作者从洛阳回封地时,在恍惚之际看到洛神伫立山崖;第二段写洛神容仪服饰之美;第三段写作者爱慕洛神既识礼仪又善言辞,虽相互赠答,但担心遇合受阻;第四段写洛神为“君王”之诚所感后将来而未至的情状和举动;第五段写洛神来临扈从之多,终以人神道殊,含恨离去;第六段写洛神去后作者对顾望思慕不忍离去的深情。全赋辞采华美,描写细腻,想象丰富,情思绻缱,若有寄托。

洛神赋是现代人写的?

洛神赋不是现代人写的,是三国时期曹魏文学家曹植创作的辞赋。

此赋虚构了作者自己与洛神的邂逅和彼此间的思慕爱恋,洛神形象美丽绝伦,人神之恋飘渺迷离,但由于人神道殊而不能结合,最后抒发了无限的悲伤怅惘之情。全篇大致可分为六段:第一段写作者从洛阳回封地时,在恍惚之际看到洛神伫立山崖;第二段写洛神容仪服饰之美;第三段写作者爱慕洛神既识礼仪又善言辞,虽相互赠答,但担心遇合受阻;第四段写洛神为“君王”之诚所感后将来而未至的情状和举动;第五段写洛神来临扈从之多,终以人神道殊,含恨离去;第六段写洛神去后作者对顾望思慕不忍离去的深情。全赋辞采华美,描写细腻,想象丰富,情思绻缱,若有寄托。

声明:如果本文侵犯作者的权利,请联系本站予以删除。

COPYRIGHT © 2023-2025  比翼知识网  版权所有   备案号:渝ICP备15005195号-3